各处(室)、系(部)、工会、中心、图书馆、电大分校、研究所: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9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及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2019 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我院 2019 年清明
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 、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
清明 节 :4 月 5 日至 7 日放假,共 3 天,8 日上班上课。
劳动节 :5 月 1 日至 5 日放假,共 5 天,6 日上班上课;
4 月 28 日(周日)上班上课,补 5 月 2 日(周四)的课。
端午 节 :6 月 7 日、8 日放假,共 2 天,9 日(周日)上
班上课,补 6 月 7 日(周五)的课。
二、请各部门、系部认真执行调课、调休安排,教务处做好所调课程的检查工作,纪检监察审计处、组织统战人事部做好教职工值班、出勤监督检查工作。
三 、放假前,各部门、系部要进行防火、防水、防盗等安全检查,安全管理处做好检查监督。
四 、放假期间,学院实行值班制度。学院值班安排见附2件,学生工作部值班安排按原有计划进行。值班期间,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并按要求做好记录上报工作,要坚守岗位,不准擅自脱岗、离岗,纪检监察审计处要加大对值班情
况的监督检查力度。如脱岗(离岗),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值班人员负责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,不能及时处理的要采取应急措施,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。
五 、各系(部)及班主任要准确掌握学生在(离)校的情况,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。学生离校时要按学院
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,并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出行。
六 、假期结束后,各部门、系部要检查本系(部)教职工及学生到校上班、上课情况,并将检查情况分别报告组织统战人事部和学生工作部。组织统战人事部和学生工作部汇总后,将上班、上课情况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或公示。
七、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,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吃喝、进行非公务接待和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;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;违规用公款发放和赠送购物卡、各类消费卡;违规用公款宴请、旅游和赠送粽子等节礼;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违规组织隐秘聚会;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以及参与赌博;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行为。学院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的
要严肃查处,并对相关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。
八 、放假期间,党政办公室要安排好假期文件收发和信息报送工作,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。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