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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基础部时间:2024-02-27点击数:


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
 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满洲里市、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
和社会保障局,自治区各有关部、委、办、厅、局人事(干部)
处,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(人事)部门,各自治区级
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:
为全面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建设,开
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,持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,
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(内人社
2017 3 号)精神,现就做好 2024 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
(一)学时规定
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,其
中,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,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。专业技
术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,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学时后,在全区范围内认可。 2024
年继续教育培训从 2024 1 1 日开始,至 12 31 日截止。
(二)内容和方式
1. 公需科目。 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铸牢中
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切实办好 两件大事 ,在科技创新、数字经
济、绿色发展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培训。公需科目实行网络培
训,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学时。自治区本级单位培训工作由自治
区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,各盟市培训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
障部门组织实施。
2. 专业科目。 自治区本级单位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和方式由各
行业主管部门和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实际需求确定,各盟
市专业科目培训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行业主管部门
确定。
(三)结果使用
2 继续教育培训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、聘任和申报职称评审的
重要条件,企事业单位应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,
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、时间和相关保障。
1. 申报职称评审学时要求: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、中级职称
评审,需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(符合学时减免政
策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);申报初级职称评审,需完成当年公需
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。
2. 申请考核认定学时要求: 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苏木乡镇、嘎
查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,申请考核认定职
称时,应按照考核认定要求年限完成继续教育学习。
(四)减免规定
1. 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: 男满 55 周岁、女满 50 周岁的专业
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,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;男满 50 周岁、
女满 45 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,完成近三年中一
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。
2.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:
励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苏木、乡镇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
参加继续教育,在参加 2024 年度职称评审时,不要求继续教育
学时,相关学习经历作为评审参考因素。
3. 出站博士后申报职称学时规定: 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
3 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、出站后留在自治区工
作的专业技术人员,申请考核认定高级职称时,不要求继续教育
学时。
4. 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: 符合疫
情防控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,不要求
疫情防控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。
5.“ 三科 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: 全区教材改革涉及的“三
科”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
教育专业科目学时。
6. 学时折合规定: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高研班、论坛、学
术交流、进修考察等培训学习,均可依据相关证书折合相应继续
教育专业科目学时。凡在自治区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
的,视同完成取得证书年度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要求。
7. 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时规定 :党政机关工作
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,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,不
要求继续教育学时;非当年参加评审的,应按转任实际年限(年
度),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。
8. 技能人员申报职称学时规定: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
时,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其他专业培训取得的学时可 1 1 折合
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。
4 9. 破格人员学时规定: 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职称评审时,
按实际任职年限(年度),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。
(五)审验规定
各盟市及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要做好本地区、本基地的培
训数据传输和信息对接工作,确保专业技术人员顺利完成继续教
育审验。各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工作要求如下:
1. 上报培训计划。 继续教育基地须在开展培训前两周将培训
计划上报至内蒙古人才信息库( w w w .nm grck.cn/jxjy ),经审核后
开展培训。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和地点、内容和方式、师资情
况和培训人员范围等。
2. 提交培训情况报告。 继续教育基地在培训结束后两周内将
培训情况报告上传至内蒙古人才信息库( w w w .nm grck.cn/jxjy ),
培训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培训总结、培训通知、培训花名册(见附
1 )等内容。
3. 打印审验卡。 培训情况报告审核通过后,继续教育基地通
知学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( w w w .nm grck.cn )自行打印审验
卡。
二、实施高级研修项目
围绕服务国家及地区重大战略,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发
展,按照高水平、小规模、重特色的要求,面向中高层次专业技
5 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,申请举办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、组织实
施自治区级高级研修项目,培养一批高层次、急需紧缺和骨干专
业技术人才。本年度计划举办 5-10 期。
三、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能力提升项目
各盟市、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
求,在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新能源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
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能力提升项目, 2024 1 月底前制定当
年培养培训计划(见附件 2 ),并于 11 月底前报送项目实施情况
总 结 。 计 划 表 及 总 结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专 技 处 邮 箱
rstzjc2021@ 126.com )。计划全区年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
2 万人。
四、组织实施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
围绕服务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,加强本土人才培养,组织实
施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作。 2024 年计划选拔 30 名卫生
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赴内蒙古医科大学进行为期 1 年的培训进修
学习。
五、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
制定出台项目实施方案,在继续教育、职称评审、就业创业、
选拔资助、管理服务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,指导内蒙古大学等 5
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,分职业、分方向、
6 分等级开展 线上 + 线下 培训,在大数据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等
数字技术领域开展培训。
六、实施“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”
根据自治区教育、卫生、农牧业等传统产业领域和生物技术、
人工智能等新型专业领域人才培养目标,以及科技研发和自主创
新重大工程项目人才需求,选拔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才赴
区外一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进行为期 1 年的培训学习。 2024
年计划培养培训 40 人。
七、有关要求
(一)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进修等,各盟市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予以认可,并按规定核定继续教育专业
科目学时。
(二)有条件的盟市和继续教育基地可组织补学往年专业科
目课程。
(三)各盟市及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应积极主动对接内蒙
古人才信息库,于 2024 2 月底前全面实现继续教育信息动态
归集。
继续教育工作是加强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
抓手,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精心组织,
认真做好相关工作。
7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联系人:王慧 0471 6944061
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
联系人:郑彦平(公需科目学习) 0471 6944663
内蒙古人才信息库
联系人:陈正欣(数据传输对接) 13847188220
服务咨询(审验卡打印) 0471 6928486 6923739
附件: 1.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
2.2024 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
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培养培训计划表
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3 12 13
(此件主动公开)
(联系单位: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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